文苑交流QQ群:131705431
  • 文苑首页 >> 随笔 >> 文章正文
  • 买办

    类别:随笔 作者:木道长 给他发短信 日期:2018/1/6 20:41:58 网友阅读:2075次 网友推荐:1次  字号:   

    买办,是清末民初中国社会中充满矛盾的一个社会阶层,学术界对于买办阶层的评价也是负面的较多,但是在强调买办阶层是帝国主义列强对话进行经济侵略的帮凶的同时,往往也忽视买办阶层对于中国社会所起到积极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买办?买办这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对于中国社会又产生了哪些影响,我们又应当如何才能正确的认识它呢?

    “买办”,源于葡语中的comprador一词,在葡萄牙语中的本意是采买人员的意思。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买办其实就是经纪人,是外国人在华企业的高级雇员。中国最早的买办们,大概就是在广东十三行为居住在那里的外商服务的采购或管事了。中英鸦片战争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开放,大量的外资企业和外商洋行纷纷到中国设立产销机构,以便于在中国进行原料收购和产品倾销。据史料记载,1895年,在华外商企业数为603家,到了1900年,这个数字达到1006家,1910年即增加到3239家,1925年达到7743家。 但是由于这些外商人地生疏,需要请一些熟悉商业贸易的华人帮助他们联络推销与采购,这些为在华外商企业所雇用为居间人或代理人的华人就成了买办。到了19世纪40年代末期,就有人感叹:五口夷目夷商,所用华人,难以数计。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也就此逐步形成。

    每一个社会阶层的产生兴起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因素,买办这个新生的社会阶层的兴起是伴随着列强对华经济侵略不断扩大的,换言之,列强对于中国经济侵略的每一次的扩大和加深,都使得中国的买办阶层不断壮大。作为在华外商企业的代理人,买办阶层自其产生就成为列强经济侵华的帮凶,但是客观上买办阶层对于促进推动中国社会近代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买办们为外商在华收购原料倾销产品,在帮助外商从中国掠走大量财富的同时,客观上也极大地瓦解了中国封建传统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与初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条件。

    其次,买办们在为华商与外商中介的过程中,一方面从外国洋商那里获得佣薪,另一方面又从华商那得到利益,这样一来,买办们的财富积累速度很快,其拥有财富之巨,令社会侧目。一般来说,买办的业务收入主要是薪金和佣金,还有一部分被外商所默认的暗中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如果仅按1895至1920年外商总数统计,共积累营业时间75631年,如按每家洋行实际雇佣买办2人,每人平均年薪1000两计,则26年间薪金共为1·51亿两。这是什么概念呢?让我们再看看这样两组数据:按清朝规定,朝廷每年发给各级官员的俸银和禄米为:文官正一品年俸180两禄米90石;二品155两禄米70余石;三品130两禄米65石;四品105两禄米50余石;五品80两禄米40石。而汇丰,麦加利,花旗等外商银行给为其效力的中国买办们的薪金是每月约在二百两至八百两之间,普通则为三四百两。两相比较之下,我们不难看出买办们所获得财富之巨达到何种程度。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积累如此之多的财富,很多买办转而投资工商业,他们兴建工厂,成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员,客观上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同时,由于同外商打交道,买办们受到了西方思想的影响,他们采用吸纳了这些先进的思想并运用到其与华商的交往中,如在同外商打交道中,买办认识到了合同(书面)的重要性,最先接受了合同法和有限责任等法律条款和内容。买办们不仅与洋行签定合同,还和同他们的合伙人订立了书面合同,将西方的商业制度和法律契约制度传递给了中国商人。

    还有一部分买办在获取经济上的较高地位后,在政治上也具有了参与意识,他们倾向变革支持革命,谋求在政治上也居有一席之地。在近代历次政治运动中,买办们都有过参与,特别是在戊戌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中,就发挥了显著作用。早期维新思想家郑观应早年就在英商宝顺洋行和太古轮船公司担任过买办;最后,一些买办在拥有大量财富后,积极投身社会慈善事业,他们兴办学堂,修建医院,在发展城市近代化文化教育事业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买办王一亭1917年与丁甘仁,朱葆三出资设立上海中医专门学校,后有独资兴办了上海昌明艺术专科学校。

    进入20世纪,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磨合,完善的买办制度得以确立。买办的存在为外商转移了贸易风险,便利了洋商们深入中国内陆,开拓中国市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买办带来的麻烦,也让洋商们的不满与日俱增。

    首先,买办过分控制了华洋贸易的全过程,使外商感到主动权丧失。有些买办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阻挠外商与华商的直接接触。1869年天津英领事的报告即抱怨道,对华贸易“除了自然与政治的原因外,买办是仅次于此的最大的阻力”,中外商人间的直接接触“不止一次的为买办的联合所阻抑”。

    其次,买办全权负责内地的销售和收购任务,随着外商业务的发展,买办承担业务的价值越来越大,虽然合同中规定了买办的保证责任,但是一旦真有了损失,买办还是无力全额补偿。

    再者,买办居间取得的中间利益太大,有些买办“竟收取与运货到中国的运费相等的佣金,同时就英国制造品中的主要货物而言,这种佣金竟与海关的进口税相等。”“英国商人在营业上失利时,买办却发财致富,几年之间买办的资本倍增或增加四倍,最后实际成为这个洋行的真正经营者了。”有的买办竟然比他的洋东家还富有。

    基于这种矛盾,一些外商开始尝试保留买办的主要职能而削弱他们权利的办法。但是,效果有限。到了20世纪前期,买办的势力达到了鼎盛。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买办的出现,一方面参与和助长了垄断剥削的进行,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中外的沟通,间接推动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具有复杂的社会性格。但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买办在最充分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后,也逐渐开始走向没落并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本文评论 (共 0条)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