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万维书刊网

东方烟草报(Email投稿)的期刊点评

返回该期刊 我要点评

新用户(ID:2457)新用户(ID:2457) 给他发短信 在 2011/3/25 22:00:11 进行点评 我要回应

  • 审稿时间:1个月
  • 我的职称:
  • 我的学历:
  • 是否录用:拒稿

我的点评:吸烟有害健康,众所周知!但国家还是允许卷烟企业存在,允许其销售卷烟,并且还允许其办报探讨经营之道、交流销售经验。难道国家就这么需要钱,并且需要通过牺牲烟民的健康来获得这一部分收入吗?

我要点评

欢迎点评!让信息更透明,使投稿更轻松!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