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境里,我成了陆、水、空三界法庭的法官,有一天我收到了来自水族生物的“诉状”。虽是南柯一梦,可我仍清楚地记得“诉状”的内容,在此全文抄录。
诉 状
原先:水族生物,性别不限,老少齐全,地址:江河流域。
被告:人类,男女不限,成年人,地址:工农商贸业发达地区。
诉讼请求:1、依法判定人类还我水族生物相应的生存环境,保证我族以后不被滥捕、乱捞、污染。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我们水族生物是人类的朋友,自有人类以来,我们以自身特有的魅力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菜肴,不是有“渔和熊掌不可兼得”之说么,说明自古以来我们在人类眼里就是美食。一度以来,人类也是善待我们的,比如像“禁捕令”“休渔期”什么的,给了我们休养生息的机会。其实,人类善待我们就是善待人类自己,在大荒之年,我们不仅是美味,我们还拯救过多少人类的性命,他们是很清楚的。
二、曾几何时,我们的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比下了通缉令的逃犯都难。人类为了满足他们的一已私欲,常年累月乱捕滥捞,几乎没有一天休养期。有的水域水底埋头笼子,水中洒着渔网,周边触着电瓶,岸边是成排的钓杆,我们就是化作一泓清水也难逃他们的“黑手”。
三、更要命的是人类文明的脚步几乎成了我们的催命符。
我们好不容易逃过人类设置的一道道生死线,迎来的却是更为致命的灾难——上游的污染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吨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就倾泻到我们的家园,使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质变黄变臭,成了一塘死水。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威胁到了我们水族生物的生存权和生命权,致使原告蒙受巨大的损失。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渔业法》、《刑法》的宗旨和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同时被告违法的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原先已向“三界”法庭提请诉状,请求法庭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
此致
“三界”法庭
起诉人:水族生物
2014年11月26日
我不懂解梦,不知道这梦境将预示着什么,烦请能解的朋友帮忙一解,以测凶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