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
2024/4/3 11:32:58 阅读:33 发布者:
在我国,论文署名问题长期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共同第一作者,因没有统一认定标准,又直接影响硕博毕业、求职、考评的结果,而令人心神不宁。
共一指的就是共同第一作者,也可以叫做并列第一作者,无论是共同第一作者还是并列第一作者,都是第一作者,共同署名的两位作者是不分先后的,共同和并列就意味着二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是同等的,参与程度也是同等的。
共同第一作者,本质上是科研领域的“舶来品”。追溯我国学术期刊署名方式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篇论文拥有多个作者,则按照其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即我们常见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即使你将两个名字并列摆放,也默认前者是一作。当然,后来借鉴国外期刊的做法,增加了通讯作者这一重要身份,相当于邀请权威人士来为投稿做质量担保。总之,迄今为止,本土期刊不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习惯。
它的引进,打破了我国以往按照作者的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的署名方式,也适应了当前国际合作、机构合作日益增多的科研活动。然而,由于“共一”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就容易发生“署名灌水”等现象,有关“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署名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随着国内学术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定位和评价开始出现分歧:
部分单位在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弱化“共一”与“一作”的区别,也不乏有严格认定的学校质疑“共一”的含金量。但是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肯定是不如单独一作的含金量要高的。
那么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
要查看本单位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找到论著条件以及下方的附录,了解自己如果署名共一,是否可以评职称加分,如果不可以,在公开发表文章时,优先选择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比如1: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比如2:公开发表“论文”若非特别注明,均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期刊上的成果,不包含增刊、特刊、专刊刊登的成果以及工作总结、经验介绍、通讯报道和文摘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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