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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星期一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稿约
【2024年01期信息】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由熊伟教授主编,2010年创始至今,每年出版1卷至2卷,连续滚动出版。截至2023年6月,已连续出版15卷。常年公开征稿,欢迎国内外专家不吝赐稿!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不是纯粹的理论研究出版物,也不是纯粹的实务信息汇编,而是连接理论与实务的一座桥梁,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互动的一个平台。收录稿件均从实务出发,既有总结实务中的经验,促进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又为实务提供指导,使税法解释和判决更加科学,使税收立法更加合理。
一、来稿内容要求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主要关注两个方面的素材:(1)各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复议决定;(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财税机关对税法所作解释。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的典型案例,也可以作为评论对象。
在评论案例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信息来源,尽可能提供文书的文号,便于读者查询和鉴别。可以对一个案件进行评析,也可以评析多个相关案件;在评论行政解释时,既可以关注其合法性,也可以关注其合理性;既可以单独评析一个文件,也可以追本溯源,解读系列相关文件;既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进行批评。读者也可以评论已经发表的文章,既可以是共鸣,也可以是商榷,营造一个互动空间。
欢迎税务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向我们提供典型税案的辩护词、代理词、公诉文书和裁判文书,欢迎税务干部向我们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税务复议决定书。
二、来稿形式要求
1.每篇文章要求注释规范、文字流畅、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有理有据、论证有力,字数一般在1.5万字左右,特别优秀的稿件不受字数限制。
2.来稿请附上作者的姓名、单位、学位、职称或职务、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或电子邮件信箱。
3.稿件可选择邮寄或网络发送。来稿一律采用Word 2000以上版本的文档格式,A4 版面,默认页面设置。
4.论文体裁不限,论文、译文、调研报告等均可。译文请自行解决版权。
三、来稿原创性要求
向《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所投稿件,应属于税法解释或判例评注相关的原创作品,且未曾公开发表或主体部分未曾公开发表。特别优秀的、符合丛书定位和风格的“微信”文章,深度加工、整理后也欢迎来稿。
四、其他说明
1.来稿一经采用,即赠送样书2本。在条件许可时,编辑部将组织作者见面会,商谈出版物定位、稿件质量、读者需求以及推广策略等问题。
2.编辑部将对收录稿件的作者发放适当稿酬。在条件许可时,编辑部将针对收录的稿件进行评奖。
3.请勿一稿多投。自来稿之日起逾3个月未收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对稿件另行处理。
4.论文一经《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录用、发表,其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转让予《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编辑部,如不同意者请及时告知。
附:《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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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毛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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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规范要求
一、标题规范
1.主标题名称用黑体小二号字加粗且居中格式,副标题用黑体小三号且居
中,标题采段前段后间距0.5行格式。
2.中文标题后,附英文正副标题,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其余与中文标题相同。
二、作者信息规范
1.作者名称用楷体四号字格式,居中附于标题下方,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注释的标志;同时,采段前段后间距0.5行格式。
2.注释中作者简介统一为:单位职称、学位,不再写作者名称。例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3.作者联系方式附录于正文之后,重点列明:收信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 地址。
三、摘要与关键词规范
1.主副标题之后,正文之前列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2.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的提炼,字数一般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其间用分号隔开。
3.摘要与关键词均为五号楷体,采段前段后间距0行、1.5倍行距格式。其中“摘要”与“关键词”字样加粗。
四、正文规范
1.正文中标题级次分别为“一、”“(一)”“1.”“(1)”,其中一级标题用宋体四号字加粗居中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0.5行格式;二级标题用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0行格式;三级标题用宋体五号字加粗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0行格式;三级标题及以下格式与正文相同。
2.正文标题之外的内容统一用宋体五号字,段前段后间距0行,1.5倍行距格式。
3.正文中出现法律规范的名称时,应当表述规范,原则上不在前加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在使用简称时,应使用规范化简称,并在文中注明。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为《税收征收管理法》,不简称为《税收征管法》或《征管法》等。与此同时,法律条文的序号表述应当与法律文本一致。
4.正文中出现图、表时,统一标注为“表1”“图1”,且表的标题居中置于表之上、图的标题居中置于图之下,采用楷体五号字、段前段后间距0行格式。
五、注释规范
全文采用脚注,每页用阿拉伯数字[1][2][3]……单独编码,首行缩进2个字符,宋体小五号字,单倍行距格式。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中文文献规范
①著作
熊伟:《美国联邦破产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②译作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第32页。
③论文
熊伟:《财政法基本原则论纲》,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刘剑文、熊伟:《二十年来中国税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 年版。
熊伟:《法学现代化背景下领域法学之契机》,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月4日,第5版。
④学位论文
叶金育:《税法解释中纳税人主义研究》,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页。
⑤网络资源
熊伟:《财政分税制与地方预算自主权》,载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官网2022年7月 28日,http://taxlaw.cczu.edu.cn/2017/0526/c11510a158548/page. htm。
⑥古籍
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29页。
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卷三,光绪三年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
⑦裁判文书著录格式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川07行终35号。
⑧案例著录格式
“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8)海行初字第142号行政判决书。
(2)英文文献格式
①著作
Richard A. Posner, 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p.456-457.
②论文
Frank K. Upham, Who Will Find the Defendant if He Stays with His Sheep?Justice in Rural China, 114 Yale Law Joumal,p. 206(2005).
Lars Anell, Foreword, in Daniel Gervais,eds., The TRIPS Agreement:Drafting History and Analysis, Sweet & Maxwell,1998,p.1.
(3)案例
Shull v. London Amusement Co., 123 F.2d 302(6th Cir.1941).
本规范要求自《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十六卷)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