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律评论(研究生法学)》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法学学术刊物,旨在为青年学者提供思想碰撞、观点交锋的平台。自2024年起,《研究生法学》改为《法大法律评论》并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每年出版两辑。创刊以来,《法大法律评论(研究生法学)》秉持着培育新人、繁荣学术的办刊理念,刊载了大量富有学术影响力的作品。马怀德、胡建淼、赵旭东、舒国滢、龙卫球、薛刚凌、肖建华、李居迁等本刊作者或编辑现已成为了学界中坚力量。
本刊始终秉持办刊初心,坚持以学术质量为唯一审稿标准。期待您惠赐佳作,与我们一同增加思想厚度、拓宽知识广度、挖掘理论深度、铸就学术高度!
投稿地址
https://fdfl.cbpt.cnki.net/portal
联系邮箱:yjsfxcupl@163.com
《法大法律评论》启用知网投稿系统
为加强稿件管理、规范审稿流程,《法大法律评论》现启用知网投稿系统,网址为:https://fdfl.cbpt.cnki.net/portal。知网投稿系统启用后,编辑部邮箱(yjsfxcupl@163.com)仅保留联络功能,不再接收投稿。如对知网投稿系统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或有其他需要沟通的问题,请通过邮箱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知网投稿系统启用前向编辑部邮箱投递的稿件将沿用原有审稿流程,审稿结果依旧通过邮箱反馈。感谢广大作者、读者一直以来对我刊的支持,让我们一起携手成长为出色的法学学术研究者!
知网投稿系统使用指南
1. 如何进入投稿系统
打开网站后,点击界面右侧的“作者投稿入口”进入投稿系统。
2. 用户登录、注册
在新弹出的登录页面中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投稿页面。如您是新用户,则需要点击右下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后再行登录。
由于投稿系统新近启用,因此在用户注册时可能出现“编辑部试用”的弹窗。请点击“继续”按钮完成注册,编辑部可以正常通过投稿系统收到稿件。
在用户注册界面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以完成注册。
3. 投稿
登录投稿系统后,在“工作中心”页面,点击“开始新投稿”,进入投稿流程。
由于投稿系统新近启用,因此在投稿流程开始前可能出现“编辑部试用”的弹窗。请点击“继续”按钮,编辑部可以正常通过投稿系统收到稿件。
投稿前,请阅读投稿须知和著作权转让协议,并按页面提示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和“本人已认真阅读,同意协议内容并下一步”按钮。
进入投稿页面后,请在“文件上传”板块上传稿件文件并真实、准确地填写稿件信息。如有添加作者的需求,请点击“作者”旁的“新增”按钮。
上传完稿件文件并确认稿件信息填写无误后,请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并下一步”。
在弹出的页面中勾选“著作权授权声明”中的“同意”选项,随后点击“提交稿件”。
在弹出的“投稿确认”页面中可再次确认稿件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投稿流程随即完成。
4. 查看稿件状态
在“我的稿件”板块中点击“已投稿”按钮,即可查看已投稿件的审稿进度等信息。
如您在使用知网投稿系统时遇到了问题,或有其他疑问、意见和建议,敬请通过编辑部邮箱(yjsfxcupl@163.com)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
征稿启事
一、本评论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来稿正文篇幅原则上不得少于1万字。
二、本评论特设“书评”“译作”“经典判例翻译”等专栏,接受中外法学经典著作的书评文章,亦接受经典译文投稿。译作投稿时须在附件中一并提供原文的电子版,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授权许可。
三、本评论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以文稿质量为唯一的用稿标准。本评论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谢绝一切形式的关系稿。
四、为提高编辑质量和效率,本评论的注释体例采用通行的《法学引注手册(2020年)》,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法大法律评论〉排版要求及注释体例(2022年修订)》,请投稿者务必严格遵守上述体例要求并自行修改。具体要求参见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_2hSxaNfVHIZZ8DUbejNw?pwd=1234(提取码:1234)。
五、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通过附件发至投稿系统,网址为https://fdfl.cbpt.cnki.net/portal,文件名为“投稿(括号内可附所属二级学科方向)+稿件标题+投稿日期”。来稿须包含中英文篇名、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作者个人信息等在投稿系统中填写完整,作者信息可能包括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电子信箱、工作单位、职称职务、项目课题信息(如有)等。欢迎高校科研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来稿,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来稿。
六、编辑部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
七、编辑部审稿实行随稿随审制,一个月审结;自投稿日起,如经过三个月仍未获编辑部的修改或拟录用通知,作者可以自行处理稿件。
八、本评论目前授予“知网”“北大法宝”“超星”等数据库电子版权,并通过“《法大法律评论》编辑部”微信公众平台对外传播。凡向本评论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授权,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注明,编辑部将作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