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4 16:51:59 阅读:580 发布者:
《全真道研究》是由香港青松觀資助出版的學術性輯刊,主要發表與全真道有關的學術文章,尤其是運用了新材料、新方法且富有創見的文章。本刊每年出版兩輯,每輯有一個主題,稿件來源一般採取約稿的形式,但也接受部分投稿。稿件字數要求控制在 1 萬字至 5 萬字之間,特别優秀的稿件,字數還可以適當放寬。
爲了保證刊物品質,來稿一律實行匿名評審制度,評審通過即發用稿函,三個月内若未收到用稿函,請自行處理。刊物出版後半年内,按文章實際字數酌情支付稿酬。本刊衹接受第一次發表的文章,以任何形式(包括會議、網絡等形式)發表過的文章,請勿再投本刊。
爲適應國家信息化建設,擴大本刊及作者知識信息交流途徑,本刊已被《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及 CNKI 系列資料庫收録,其作者文章著作權使用費與本刊稿酬一次性給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録,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來稿請寄: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全真道研究》編輯部。郵編:250100;
電子信箱:qzdyj2011@163.com
附:刊稿格式
一、正文
正文須附 300 ~ 500 字的摘要、3 ~ 5 個關鍵詞和作者簡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别、生年、籍貫、工作單位、職稱職務、研究方向、代表性學術成果等内容。
另外,爲聯繫的方便,請作者於文後附詳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電子信箱等。
二、引文
引文分爲夾注和脚注兩種格式。(1) 凡引用古籍,不需要注明版本和頁碼者,請於文中使用夾注。(2) 無論直接引文,還是間接引文,也無論“資料性注釋”,還是“内容性注釋”,一律採用頁下注,注釋序號用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
三、注釋
注釋必須合乎通行的規範,具體情況如下。
1. 專著: 作者/書名/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
第一次出現以上各項須一一注明,如:
張廣保: 《金元全真教史新研究》,香港: 青松出版社,2008 年,第 25 頁。
第二次出現簡化,衹注明作者、書名、頁碼,如:
張廣保: 《金元全真教史新研究》,第 25 頁。
中譯本著作,譯者作爲第二責任者放在題名之後,如:
〔俄〕陶奇夫: 《道教———歷史宗教的試述》,邱鳳俠譯,濟南: 齊魯書社,2011年,第 320 頁。
2. 析出文獻: 作者/篇名/文集。如:
郭武: 《明清時期全真道與净明道關係略論》,見《問道崑嵛山———齊魯文化與崑嵛山道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濟南: 齊魯書社,2009 年,第 262 頁。
3. 古籍: 古籍既有傳統的刻本、抄本,也有具有現代出版形式的標點本、整理本、影印本,情況比較複雜,可根據古籍形式的不同選擇標注方式。
白永貞: 《增續鐵刹山志》卷六,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民國三十二年(1943)刊本。
(清) 岳之嶺修,徐繼曾纂: 《長清縣志》,清康熙十一年(1672) 刻本。
4. 連續出版物(期刊、報紙等)
(1) 期刊: 作者/文章題名/期刊/出版年、卷期或出版日期。引用中國大陸以外出版的中文期刊時,應在期刊題名後括注出版地。如:
陳俊民: 《略論全真道的思想源流》,《世界宗教研究》1983 年第 3 期。
蕭登福: 《道教燈儀源起及其流變》,《弘道》(香港) 2013 年第 2 期。
(2) 報紙: 作者 /文章題名 /報紙 /出版日期或卷期 /版次。如:
李學勤: 《清華簡〈耆夜〉》,《光明日報》2009 年 8 月 3 日,國學版。
5. 外文文獻: 引證外文文獻,原則上以該文種通行的引證標注方式爲準。如英文文獻:
Vincent Goossaert,“The Invention of an Order: Collective Identity in Thirteenth-Century Quanzhen Taoism”,Journal of Chinese Religions 29 ( 2001) ,pp. 122 ~ 123.
Lai,Chi-tim,“Hong Kong Daoism: A Study of Daoist Altars and Lü Dongbin Cults”,Social Compass 50 (2003) : 459 ~ 470.
6. 未刊文獻: 作者 /題名 /屬性 /編號 /收藏單位 /頁碼。如:
岑孝清: 《李道純中和哲學思想及其丹道研究》,博士學位論文,中央民族大學,2009 年,第 67 頁。
7. 電子文獻: 包括以數碼方式記録的所有文獻,其標注項目與順序: 作者 /題名 /更新或修改日期 /獲取和訪問路徑。如:
王宗昱: 《吴興全真道史料》,2006-06-25,23:08:04,http://www.hongdao.net/hd_index.php?message=101000&item=hd_zxwz&key=art_id&id=493.
8. 轉引文獻: 作者/原文獻題名/原文獻版本信息/原頁碼(或卷期)/轉引文獻責任者/轉引文獻題名/版本信息/頁碼。如:
《宋文獻公全集》卷十一《太上上清正一萬壽宫住持提點張公碑銘》,轉引自陳兵: 《道教之道》,北京: 今日中國出版社,1995 年,第 84 頁。
9. 間接引文: 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引領詞引導標注項目,應標識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如:
參見杜仁傑: 《真静崔先生傳》,陳垣: 《道家金石略》,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 495 ~ 496 頁。
10. 内容性注釋中的引文: 内容性注釋是指對正文中的術語、概念、觀點和資料進行進一步的解釋、辨析或評論的文字。很多情況下,内容性注釋中又出現引文,無論是直接引文,還是間接引文,都需要標明資料出處,標注項目與順序與資料性注釋相同。如:
熊鐵基先生認爲,“全真”之義,至少包括“全三教之真”“全老莊之真”“全心性之真”三個方面。參見熊鐵基: 《試論王重陽的“全真”思想》,《世界宗教研究》2008 年第 2 期。